韦俊律师
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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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俊律师,南宁同居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未婚同居财产分割法律法规的全部内容。在未婚的时候进行同居会因此产生出很多的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并不是全部都可以适用婚姻法进行解决。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我国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
1、主体必须是异性;
2、没有合法婚姻关系;
3、必须是为共同生活之目的;
4、居住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