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同居财产纠纷律师

联系电话:18977771300
您的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同居财产纠纷

男女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非法同居期间的债务由谁承担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0日 来源:南宁同居财产纠纷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同居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

  韦俊律师,南宁同居财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男女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我们一直不耻于有配偶还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对于这样的人,我们也是予以严厉的道德谴责,但是仅仅道德谴责而已,并没有看到哪些人因为非法同居而被判刑的,但是有些情况却是违法甚至犯罪的。今天就带您一起了解下男女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一、男女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


  但是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自1994年以后,我国不认可事实婚姻的存在,但是刑法依然会适用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


  1994年新颁布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未登记结婚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应认定为同居行为。因此,一部分人因婚后感情不和而导致夫妻分居,其中一方与第三人发生同居行为,他们认为只要没有再次进行婚姻登记即不构成重婚罪。这里要纠正大家一点,民法中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但是我国刑法依然会适用事实婚姻,即婚内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将以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不以存在两次婚姻登记行为为要件。


  二、非法同居的法律后果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三、非法同居与事实婚姻的区别


  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较容易混淆,两者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在: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事实婚姻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结合符合法定的婚姻实质要件,与结婚登记不同的是仅在于缺乏形式要件即未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而同居无此要求。


  2、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一旦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具体处理时视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与合法登记缔结的婚姻同等对待。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期间男女双方的财产亦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同居关系依法应予以解除。


  3、两者的身份关系不同。事实婚姻,男女双方视同夫妻关系,所生子女视为婚生子女。同居的男女双方为非法的,双方不具有夫妻的身份关系,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4、两者的财产关系不同。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期间所得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除非有相关证据证明,否则,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5、两者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不同。事实婚姻成立的夫妻双方可依法定继承相互继承遗产。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不享有法定继承的权利。除非一方订立遗嘱将其遗产归同居的另一方所有。


  非法同居因为涉及的并不是违反社会秩序的事情,所以对于非法同居的话只有构成了重婚罪才会受到刑罚的处罚。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男女非法同居怎么处罚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将竭诚解决您的问题。;



非法同居期间的债务由谁承担

  随着改革开放,社会发展,以及道德意识的变化,现今社会非法同居的现象很普遍了,当中可能就会涉及到一些债务问题。那么婚姻法对夫妻债务处理如何规定夫妻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非法同居期间的债务由谁承担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婚姻法对夫妻债务处理如何规定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偿还的,从夫妻个人所得财产偿还。


  二、夫妻债务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补充规定是对夫妻双方的债务承担问题的进一步明确,在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两条补充的新规定分别是: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与第三方恶意串通,虚构债务转移财产,或夫妻一方与第三方签订借条,但借来的钱却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甚至是不知去向,第三方要求夫妻另一方偿还债务的,另一方可以拒绝偿还。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了参与赌博、吸毒等犯罪活动而欠债,债权人要求另一方还清债务时,另一方有权拒绝,因为法院不支持夫妻双方承担这种因非法原因而欠下的债务。


  三、非法同居期间的债务由谁承担

  依据最高法院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认定债务系二人在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


  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施实以后,未经合法登记,而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系同居关系,而不能成立事实婚姻。不同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同居期间双方所取得的财产收入不适用法定的夫妻财产共同共有制度。但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利益,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凡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均应按共同债务处理。其中,比照婚姻法相关规定,同居双方或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非法同居期间的债务由谁承担"的相关法律知识,为了保护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利益,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凡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均应按共同债务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Copyright © 2008-2020

南宁同居财产纠纷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闽ICP备08005907号 网站地图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网站管理